“国家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而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则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权利、检举权、社会经济权利等”一声声稚气的提问在蓬冲小学的教室里不断响起,而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黄柱桓则热情地对学生的提问一一作出了解答。
12月9日,长洲区法院到蓬冲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副院长黄柱桓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同学们讲授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治讲座。黄柱桓以“宪法护成长、安全驻校园”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对校园管理以及对学生规范管理个人行为的意义,向同学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的知识并教育他们如何有效应对欺凌的现象。他还叮嘱同学们要遵纪守法、热爱校园、与人为善。课堂上,同学们坐得端正、听得仔细,不时还举手提问,课堂氛围活泼生动,趣味盎然。这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是长洲区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理念的足迹之一,更是充分体现该院延伸司法职能、以实际举措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的坚定决心。
信息推荐